1、什么是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甚至会毁坏船只的危险情况发生时,船上员工不得不采取措施扑救,或者对外寻求救助,由第三方救援组织帮忙救援。这时引发的船只损坏以及救援产生一切费用,在不能确定具体货物责任发生时,对船公司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船上的所有货主共同承担。
(1)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
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
(2)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2、共同海损产生的条件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紧迫的和不可避免的。
(2)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有意采取的紧急、合理的措施。如果是通常情形下产生的损害,不构成共同海损。
(3)共同海损必须是主动采取合理措施所作出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额外费用。
(4)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最终有效的,即终于避免了船、货的全损,共同海损才能成立。这是因为,如果共同海损无效,那么共同海损分担的基础则不存在,也就无法成立。

国际海运中的共同海损是什么?